关于2013年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今年继续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全市事业、企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
学习主题为职业道德与自主发展,学习教材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与自主专业发展》。
三、学习形式
学习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时间不少于5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由市总工会干部职工学校组织,每期12学时。学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考试形式
考试由市总工会干部职工学校在学习培训结束后组织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管。
学习培训达到50学时且考试合格者,颁发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培训结业证书》,可登记继续教育学分10分。
五、报名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将学习培训通知精神传达给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其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培训。各单位请于将本单位订书单、参加学习考试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科(黄海中路1号208房间,联系电话:66030262)。
附:1、订书单;
2、参加学习考试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表。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1:
订 书 单
单位名称(章):
项目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订书册数 | 28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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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2:
参加学习考试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表
主管部门(章): 报名人数:
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性 别 | 现专业技术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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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由主管部门(单位)填报;
2、各呈报单位需将上述培训考试人员信息录入Excel,按此表样式打印报送。报送同时上报含有此表数据的U盘(软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