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通过市局验收
6月21日,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鄂土资发〔2012〕27号)、《关于加强2012年度市县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2〕127号)及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县级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宜市国土资办文〔2013〕9号)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系统承建单位联合承担的兴山县2012年度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观看了系统演示,查阅了相关文档,并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质询和答疑,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是项目建设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兴山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的需求调研与分析,完成了该项目的技术方案,技术路线合理可行。二是项目建设完成机房装修、网络建设、硬件购置、电子政务、三级交换,并与相关承建单位签订了合同,程序合法、资料齐全。三是项目建设可以实现系统的快速部署和业务的灵活定制,且结合兴山县国土资源局的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搭建了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矿业权管理等业务管理系统及综合事务管理系统。系统界面友好,运行稳定,功能完善。四是项目运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优化了管理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信息资源有效共享,同时推进了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技术先进、稳定可靠、操作方便、维护简单、可扩展性好,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达到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县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合同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同时建议县国土资源局要做好技术培训,深化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应用,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系统深度开发与完善,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