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告知
为满足城乡居民参保需求,经请示青岛市人社局同意,拟变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人员,请于8月31日前到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附:关于变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莱西市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变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我市于2011年6月20日举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首发仪式之后,部分城乡居民为提高养老待遇,提出变更原已选择的缴费档次。为此,市人社局专门请示了青岛市人社局,经青岛市人社局同意,现就变更缴费档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费档次变更时限。由于变更缴费档次涉及系统内缴费数据调整、银行二次扣费、养老待遇调整等系列工作,因此,为了保证年度内能够完成系列工作,确保变更缴费档次人员能够及时按照新的缴费享受养老待遇,规定变更缴费档次的集中受理时间为7、8两个月,截止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缴费档次申请。
二、缴费档次变更程序。参保人员拟变更缴费档次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劳动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莱西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次变更登记表》,由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审核后进行数据变更。缴费档次变更并扣缴应缴保险费后,将按照新的缴费档次重新计发养老待遇,并补发变更之前月份的养老金差额。
三、缴费档次变更宣传。为了让全市城乡居民了解变更缴费档次的相关情况,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采取网上发布通知、电视上播出滚动字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请各镇街、各单位利用自身宣传渠道,将相关情况告知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干部职工宣传到全社会,引导城乡居民及时变更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