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三化并驾推进仲裁规范性建设
一是“人性化”仲裁,确保服务“心贴心”。调解人性化。坚持“和谐审理,温情调处”的理念,集体研究讨论每个案件的特殊性,找准切入点,确保沟通到位,以个性化调解体现人性化服务。在庭前、庭审、庭后三个阶段实行个性化调解,采取提前预防、及时调解、后续服务的工作模式,保障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双维护”。维权人性化。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简化办事程序,争取用最短的时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最大限度地保障仲裁程序快捷和无障碍,使农民工维权步入便捷快车道。法援人性化。积极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帮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获得咨询、代理等免费法律服务,并且从专业知识方面较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信息化”管理,确保工作“好上好”。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以信息化管理促进透明化仲裁。档案信息化。研究开发了档案信息录入系统,该系统将从扫描、存储、检索、查阅复印、综合应用等方面对案卷进行全方位管理,既保证了仲裁案卷的安全也为查询人员提供了方便。管理信息化。以网络为依托,全面上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将所有劳动仲裁案件从申请、开庭、合议和裁决到结案等流程均录入在线系统,大幅提高了案件的检索与统计效率,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三是“规范化”建设,确保成效“实打实”。从制度、机构、设施等方面入手,不断规范调解、仲裁程序,强化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开标准庭,办标准案”活动,着力提升劳动仲裁办案效能,力促劳资关系和谐稳定。与此同时,强化实体建设的规范化,在办公区走廊设置了LED显示屏,向当事人公示案件进展情况、开庭日期、地点、仲裁庭组成人员等相关信息。仲裁庭基本上实现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并在仲裁庭内增加了旁听席,配置了电脑、扩音器、录像录音一体化设备等先进数码设备,为人事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夯实基础,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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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