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莲都区人力社保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7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根据区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莲委办发﹝2017﹞44号),现就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持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
(一)制定学习计划加强个人自学
1. 局党组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具体学习安排,确定学习内容和主题;各支部制定专门学习计划,列出学习篇目,明确学习进度,并依托“三会一课”或主题党日组织开展学习;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时间。(6月上旬前)
2. 按照学习计划,加强个人自学,准确把握党章党规基本要求,深入领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全年)
3. 利用“莲都党建”微信公众号平台,组织全系统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党建+文明城市创建”知识竞赛活动。(7月份)
(二)组织开展专题讨论
局党组组织三次集中交流研讨,每次研讨全体同志交流发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发言并提要求。
1. 以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主题,围绕“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和省委车俊书记对丽水提出的打好“五张牌”要求,进行一次集中交流研讨。(7月份)
2. 以学习习***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精神为主题,进行一次集中交流研讨。(9月份)
3.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进行一次集中交流研讨。(11月份)
各支部除在7月、11月分别围绕省党代会和十九大精神进行交流讨论之外,在6月、9月、12月分别围绕“严守党章党规,规范日常言行”“学习系列讲话,增强‘四个意识’”“践行‘四个合格’,发挥先锋作用”3个专题开展集中讨论。
(三)落实好讲党课制度
1. 局班子成员在七一期间以及年底,紧扣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践行“四讲四有”,以及贯彻上级党代会精神等内容,到分管领域或所在支部讲一次专题党课。(年底前)
2. 各党支部书记结合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部署安排,讲一次党课,讲清楚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讲清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讲清楚本支部的学习安排,讲清楚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帮助党员干部深化思想认识。(7月份前)
二、对标“四讲四有”,做到真查实改
(一)持续推动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
1. 组织党员立足各领域各行业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党员亮业绩行动,不断彰显先锋模范作用,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最多跑一次改革”、剿灭劣V类水等中心工作作出积极贡献。(全年)
2. 全面落实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各支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全年)
3. 进一步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发挥党员在“小荷志愿者”团队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帮扶活动。(全年)
(二)持续推动查找整改问题
1. 全体党员认真对照“三查找分析、三着力解决”的要求,找准找实问题,通过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8月份前制定清单,全程整改)
2. 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逐步健全共建共享机制、管理联动机制、运转保障机制。(全年)
3. 开展督查室督查工作,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和“两张皮”问题,推动机关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在深处、做在前头。(全年)
(三)持续开展正风肃纪。以“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为载体,开展“中梗阻”“慵懒散”问题整治,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党员教育管理“十条红线”,开展“立家规、正家风、严家教”活动。(全年)
三、开好年度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年底)
(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查找突出问题。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7月份、12月份)
(三)开展先锋指数考评(党员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和“三查找分析,三着力解决”有关要求,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7月份、12月份)
四、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领导和指导
(一)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
1.局班子成员分别确定一个分管部门或分管领域单位党组织作为联系点,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指导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8月底前)
2. 局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和活动,与支部党员一起学习讨论、接受教育。(全年)
3. 强化“一把手”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着力抓好责任清单制定公示、日常执行落实、年终述职评议等关键环节。
(二)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局党组要通过集中督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专项调研、情况通报、重点约谈、参加学习讨论、列席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党组织的督促指导,不断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将以及抽查、巡察、督查等方式,对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全年)
相关***: 莲人社党组〔2017〕15号.cebx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