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对县区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庭标准化建设督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8〕1号)文件精神,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促进调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黄天顺于5月17日带领劳动关系科及劳动人事仲裁院负责人等一行,前往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并督查仲裁庭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
近年来,九江市人社局为切实发挥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有效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及仲裁工作效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法有三:一是加强基层调解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提升基层调解人员专业能力;三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制度。
调研督查工作通过现场指导和座谈的方式,使基层人社所进一步了解基层调解组织的功能和作用,了解基层调解员的职能和职责,将矛盾消化在基层、消化在源头,在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调处作用。截至目前,督察组赴湖口县、庐山市、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力资源部等地了解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庭规范建设情况,大部分县(市、区)已按省、市统一标准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庭标准化建设,但仍有部分地区工作推进缓慢。督促组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要以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庭的标准化建设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努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