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知识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人社办发〔2018〕53号
关于印发《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法治知识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珲合区人社局,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在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竞赛目的
通过举办全州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宣讲《宪法》、宣传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带动全州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法,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展示人社系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州人社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珲合区人社局
(二)竞赛组委会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延边州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见***1),组委会主任由州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州局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州局机关相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州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
三、竞赛形式
竞赛活动采取人社系统竞赛和面向社会全员网络答题两种形式进行。
(一)人社系统竞赛
1.组织形式
全州按州直、县(市)及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人社局划分为10个参赛队伍,代表本部门参加州局组织的预赛。
2.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初至2019年3月上旬,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准备阶段(2018年12月初至12月中旬)。全系统组织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准备活动。
(2)预赛阶段(2018年12月下旬)。各参赛队伍采用现场知识问答方式,选出优胜单位,并根据预赛情况,将从参赛人员中选拔出6名优秀选手进入强化培训阶段。
(3)强化培训阶段(2019年1月至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选拔赛阶段(2019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进入强化培训阶段的选手,由州组委会组织对抗赛,采取现场竞答方式,最终选拔3名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代表延边州参加省厅组织的全省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参赛队伍要求
各县(市)及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人社局,要在干部职工中甄选业务素质过硬、记忆力强、语言表达能力好、普通话表述流利、形象气质俱佳的优秀选手组队参加竞赛。参赛代表队由4名人员组成,其中领队1人,参赛队员3人。
4.竞赛形式及规则
法治知识竞赛采取现场竞答方式进行(规则见***2)。
5.奖项设置
根据竞赛成绩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并设竞赛组织奖3个,对获奖代表队授予奖牌,对获奖个人颁发证书。
(二)全员网络答题
1.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2月28日。
2.参加范围
(1)本地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必须全员参加。
(2)各县(市)人社局组织各界群众关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等微信公众号或通过人社系统门户网站链接,点击进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栏目参与答题。
四、各阶段竞赛时间安排和地点
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全州人社部门要主动与本县(市)普法办公室取得联系,努力面向社会网络答题工作引向各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尽最大可能提高公众参与率。公众参与答题率(本地区参赛人数÷本区人口数)将作为全州人社系统“七五”普法中期加分项。公众参与情况排名将在全州发布通报。
(二)抓好工作统筹,做好经费保障和参赛队员的选拔、培训等项工作。及时搜集、整理选拔赛期间的赛况录相、相关图片和各种资料,并向州竞赛活动组委会报送至少3篇以上竞赛活动相关动态信息。
(三)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认真抓好竞赛活动期间的每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有的放矢,不走过场,并在网络答题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报送州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勇伟
电 话:2879025
***:
1.2018年延边州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组委会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2.延边州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规则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4日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印发 |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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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延边州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
组委会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林 松 州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吕思建 州人社局副局长
金明珠 州人社局副局长
邹卫华 州人社局副局长
张立光 州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朱正东 州人社局副调研员
成 员: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朱正东(兼)
成 员:魏玉波 州人社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 敏 州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全贞姬 州人社局法制与劳动监察处处长
许松花 州人社局财务规划处处长
刘明东 州人社局调解仲裁处(信访办)处长
于明建 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李 辉 州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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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规则
一、各代表队抽签决定参赛组次及台号。
二、每队各有100分作为底分。
三、设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中类型。
(一)必答题(共X道)
分3轮进行,每队每人必答,按台号和选手编号依次作答。答对得10分,答错或答题不完整不得分也不扣分。要求答题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本队其他选手不得提示,否则不得分。
(二)抢答题(共X道)
主持人念完题干并宣布“开始”后各队按抢答器抢答,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队队员可以补充。答对得10分,提前抢答、答错或答题不完整扣10分。
(三)风险题
设20分、30分、40分三个分值。由主持人按台号依次征求各队是否参与答题及所选择的分值,参与答题的队伍依次抽取相应分值题目作答,弃权队不加分也不扣分。要求参与队在规定时间内由一位选手进行答题,本队选手可以补充。答对获得相应的分值;答错或答题不完整则扣减相应的分值。
四、选手要用普通话答题,在答题完毕后,报告“答题完毕”,此后将不得补充、修改答案。
五、必答题、抢答题的答题时间1分钟,风险题的答题时间2分钟。选手答题超时,由主持人终止选手答题。选手答题内容出现争议时,由主持人征询比赛评为意见后,裁定是否得分。
六、常规比赛结束后,积分相同代表队参加抢答题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