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约谈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
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约谈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
日期:2019-01-25 点击数:1540 来源:派驻纪检组
1月25日上午,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针对“春节”期间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高发的时间节点,组织局机关财务人员、局属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召开专题约谈会议,提前打招呼,提醒履行各自职责,把好公款支出的第一道关口,确保节俭清廉过春节。
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史万春领学了2018年12月25日中央纪委通报的两起典型案例,一例为违规公务接待,接待超标准、虚列接待名目报销,一例为公款国内旅游。详细解释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各种类型,使大家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指出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将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同时,围绕省委巡视整改形成的《不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和《“小金库”专项整治》长效机制相关条款和处理规定,作了详细解读。
史万春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掌握政策规定。在发放津贴补贴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严禁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二是要强化纪律意识,明确自己的责任。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到位,将要受到追责处理。分管财务的领导和会计自己违规,党员干部除了要受党纪处分外,还要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来处理。三是要严格执行制度,防范廉政风险。要强化“人人都有廉政风险、事事都有廉政风险”的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所从事的财务业务工作摆进去,切实把权力运行规范好、行使好、防控好。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局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或开展审计,春节前各单位要对财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