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就业扶贫政策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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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6日发表
2017-09-28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印发《新余市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全部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象范围,享受各项就业促进服务政策。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和帮扶他们的企业、单位、相关机构可享受16项就业扶贫政策。同时文件还梳理、规范、细化各级出台的就业扶贫政策,明确资金保障渠道、申报受理机构、申报提供材料,政策可操作性强,确保就业扶贫政策能真正落实到位。(丁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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