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确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资格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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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2日发表
关于2019年确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资格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社保[2016]11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抽调有关人员及聘请医院专家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核和考察。经医保工作行政经办联席会议研究,拟定焦作解放电力口腔门诊部为焦作市城镇职工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马村区安阳城中心卫生院安阳城村第二卫生室为焦作市城乡居民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3日至1月29日,请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监督电话(0391)8826866、8826861如实反映或署真实姓名来信反映。 来信地址:市人社大厦511室
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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