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确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资格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社保[2016]11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抽调有关人员及聘请医院专家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核和考察。经医保工作行政经办联席会议研究,医院专家论证,拟确定焦作解放弘泰医院等32家医疗机构,焦作蓝十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47家零售药店具备焦作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请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监督电话(0391)8826866、8826861如实反映或署真实姓名来信反映。
来信地址:市人社大厦511室
***:新确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名单
2018年申请慢性病定点医院名单.xls2018新确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名单.xls
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