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的申请
关于拨付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的申请
市财政局:
为继续推动我市统筹城乡就业创业试点市和全省创业型城市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农村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扶持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实现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助推市域各类经济快速发展。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加快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焦政[2015]20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社[2011]293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45号)第六章第三十九条“担保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筹集,所需资金从一般预算或就业资金中安排”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担保基金总量不足,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等问题,我中心申请拨付创业贷款担保基金560万元,集中转创业担保贷款合作经办银行统筹使用,服务全市全民创业。
焦作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