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发旺遭受交通事故死亡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赵发旺遭受交通事故死亡拟认定为工伤的公示
赵发旺,男,1978年4月出生,系焦作市众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武陟县分公司的员工,岗位为乔庙支局渠道经理。
2015年4月14日上午10点,按照县公司渠道中心培训通知,赵发旺骑电动车到县公司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会议,培训学习会议结束后又进行了二维码信息核对工作,于13点左右返回乔庙支局。14点30分许,赵发旺途经圪垱店乡与乔庙乡环乡公路宋陵村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拖一辆上预制板的工具车相撞,造成赵发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2015年4月22日武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武公交认字〔2015〕第042号)认定赵发旺不负该事故的责任。2015年4月16日武陟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武)公(法医)鉴(尸检)字〔2015〕27号)鉴定意见为:赵发旺系颅脑损伤死亡可能性大。
2015年5月12日,焦作市众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赵发旺在去县局参加培训后返回支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15年5月12日受理。经调查核实,赵发旺在去县局参加培训后返回支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规定,拟对赵发旺在去县局参加培训后返回支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认定工伤。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391-2118881、2118882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