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万元救助金助6206名困难职工
330万元救助金助6206名困难职工
日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卫静)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春节将至,为使困难职工能够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市政府筹措资金330万元,对市本级82家困难企业中的6206名困难职工进行春节期间一次性救助。据悉,这笔救助金已于2月14日前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
据了解,此次救助的范围包括:停产1年以上,职工已半年以上未发工资的企业;处于半停产,职工工资发放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虽未停产,但已连续多年经营亏损,认定前1年内连续拖欠职工工资超过6个月的企业。救助对象是上述企业中家庭收入水平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在岗困难职工;长期没有工作岗位、领生活费,又没有其他经济收入的不在岗困难职工;其他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在职困难职工。
根据去年的救助标准和物价等因素,我市将今年市属困难企业中的特困职工的救助标准定为400元、500元、600元三个标准,最低不低于400元。各困难企业将排查出来的特困职工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张榜公布,经审核无异议后,在市督导组的检查和基层工会组织的监督下,企业通过银行将救助金划拨至困难职工个人账户。
为确保一次性救助金在春节前发放到每一个困难职工手中,市人社局严格救助范围和对象,按照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认定条件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审核,使每一名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得到救助。同时,严把调查程序关,采取拉网式排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审核资料与实地察看相结合、企业申请与主管局审核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对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开展摸底调查;严把救助程序关,根据申报程序和条件,企业领导班子研究审核,基层工会组织把关并进行张榜公布,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同时核查各单位上报救助花名册和困难救助申请表,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市人社局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救助金,不得挪作他用。为此,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成立4个督导组督导救助金发放工作,凡有截留挪用、不按困难职工条件乱发救助金的,一经举报核实,将严肃处理。举报电话:3997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