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补贴到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西湖区产生了大量的征地农转非人员,截止目前,全区有36852名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了征地农转非人员“低标准缴纳、低标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6%,做到了应保尽保、即征即保。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是党委、政府为了减少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支出费用,鼓励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专项资金,因此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资金的监管工作是否及时直接影响着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资金是否到位,对实现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养老保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通过完善政策、专户管理、强化检查等有效措施,立足实效,强化监管,确保了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了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专项资金在落实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中应有的作用。主要做法是:
一是完善政策,注重建章立制。根据市、区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出台了《西湖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全区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经费的管理、审批、使用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进行了明确,确保了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同时下发了《西湖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对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专项经费的会计核算报表、账目的建立、科目的设置以及决算报表等内容进行了统一和规范,确保了会计账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些文件的出台和制度的完善为规范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建立专户,注重规范使用。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专项经费4.05亿元,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专项经费关系到全区35726名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切身利益,为管理和使用好庞大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经费,我区采取了由职能部门协调,指定银行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专户,并由银行专户协助管理的方法,加强了对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专项经费的管理。目前,全区涉及到征地的12个街道、乡镇和88个行政村都就近在商业银行办事处开设了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对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专项经费实行专户管理,并设置了两道“安全线”,确保了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安全。第一道“安全线”是实行“一级使用,二级管理”措施,即凡动用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专户的经费,必须由社区或行政村提出使用计划,经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审核,最后报街道、乡镇分管领导审批,这种做法杜绝了挪用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专项经费现象的发生;第二“安全线”是与商业银行签订协议,由银行对全区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专户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若银行发现有挪用、改变资金性质、提供担保等异常情况发生,及时反馈到区有关职能部门,便于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掌握情况,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是强化检查,注重监督管理。区委、区政府十分注重对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每年都对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专门组成由区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参与的区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重点检查和审计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会计账目建立和会计核算、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安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乡镇、街道、村(社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参保补贴专项资金台帐建立及村(社区)一级配套补贴资金落实等情况,及时指出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对检查和审计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激发了乡镇(街道)对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经费管理的工作能动性。从检查、审计的总体情况看,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且进行单独建账和会计核算,经费的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水平逐年不断提高。
四是立足实效,注重发挥作用。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效地解决了土地被征地后的养老问题。由于我区参加“双低”一次性缴费征地农转非人员只有7171人,占参保总数的20%,80%的征地农转非人员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逐年缴纳参保费用,为了充分发挥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在促进参保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了适合本地实际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模式和措施。一是按比例补贴。由村(社区)将市、区财政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以及村(社区)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助按15年的参保年限进行均分,并以实际参保年限,逐年补贴参保人员,缴费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补足,确保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缴费15年以上。二是逐级补贴。征地农转非人员先使用市、区财政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经费进行参保,然后再使用村(社区)参保补助费用于参保,最后由个人自行缴费继续参保,较好地解决了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时因经费困难或参保意识较弱而未能续保的问题。三是报销补贴。对于在企业参保的或阶段性在企业参保的征地农转非人员,采取了以每年报销在企业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的形式,给予其参保补贴,尽可能发挥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的最大效益。同时,在采取“二级管理,二级核算”为主的管理模式进行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资金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二级管理、一级核算”的管理机制,使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更加切合实际。
通过上述四项措施,全区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得以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并已迈入规范化、科学化运作轨道,为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解除了后顾之忧。目前,全区36852名征地农转非人员无一人脱保和断保,在参加养老保险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中已有4026名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了养老金,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