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处不断探索业务瘦身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局党组开展的“转、提、树”实践活动要求,结合人社系统实施的“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8月27日,工伤处召开处务会,专题研讨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可精简事项。要求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精简业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实现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重点围绕哪些资料必须提交、哪些材料可选择提交、哪些材料无须提交进行分析讨论。经研究,要进一步强化《郑州市工伤认定申请表》作用,规范填写要求,与申请表相关内容作用一致的材料,原则上不再重复提交。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在《郑州市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具体规范的基础上,可以不再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伤事故报告”、证人提交的“证人证言”、“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原则上按原标准执行,若取得“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人证言”材料有一定困难导致无法提供的,依照便民服务的原则,仍须按规定受理。日前,工伤保险处将加快研究制定出台新的工伤申请材料及要求,开展试运行,通过简化工伤认定申请资料、精简办理程序,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可实现从受理申请到形成结果,全程只需跑一次或者是零跑动。
这是工伤保险处深刻践行“转、提、树”实践活动要求的体现,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鉴于工伤认定的特殊性和客观现实,在力求群众和用人单位“最多跑一次”,为群众和用人单位“减负”的背后,需要办案人员“多跑几次”,为案件调查“加压”,工伤保险处全体党员干部将始终保持为民情怀,让数据多跑腿,让工作人员勤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提高为民服务效率,更好地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关系贡献力量。
(工伤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