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郑办〔2010〕36号)和《郑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郑人社事业〔2012〕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4月1日至4月15日,各县(市、区)、市直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按《郑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筛选确定人员,准备上报材料;
(二)4月16日至4月25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直各单位审核、报送相关材料;
(三)4月26日至5月1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材料、组织审核、人员公示和核准认定。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郑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证明材料;
(四)申报人主要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
三、具体要求
(一)申报范围、条件、程序及人员数量严格按照《郑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意见》(郑人社事业〔2012〕6号)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工作,严格政策,严肃纪律,精心组织,稳慎实施。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单位相应责任,对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三级岗位。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67725588,67725600(传真)
联系人:高志斌,于学武
***:郑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doc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