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将提高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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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3日发表
新年伊始,鼎城区残联出台了《2012-2014年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从2012年至2014年对200名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药品救助,救助标准由往年的每人每年360元的精神药品提至到每人每年400元的精神药品,这些精神药品主要包括:氯丙嗪、奋乃静、氯氮平、舒必利等常用精神药品。救助方式采用发放救助卡的形式,由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向区残联提出医疗救助申请,通过指定康复机构的确诊,由区残联发放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通过这项惠民政策将有效的缓解我区贫困精神病患者购药难的局面。
鼎城区残联 朱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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