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开展日常量化考核效能评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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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4月25日发表
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开展日常量化考核、效能评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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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21 访问量:1***1 次 |
2014年,齐齐哈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市人社局党委提出的“创新升级、精细严谨、透明高效、群众满意”为主要工作方向,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勇于改革管理方式,精心谋划,重点部署,率先制定实施了《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评分标准》、《齐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质量效能系统评定细则》、《齐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质量效能案卷评定标准》等三项管理机制,重点对仲裁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服务质量、办案效能等情况进行量化跟进、考核监督,为有效推进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透明化建设进程,切实提升仲裁服务能力、办案质量效能、办公文明程度、社会公共形象和担当力、贡献度、群众满意率,提供了依据标准和制度支撑。 《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日常工作仪表、工作态度、工作考勤、工作纪律和全年任务目标承办效率等五个部分,其中全年任务目标承办效率部分的评分权重占考核总分50%,分为规定完成项目、重点考核项目和获奖加分项目:规定完成项目主要是日常承办事项,含有工作内容、完成标准、扣减分值等指标;重点考核项目主要是对省承标事项,实行一票否决,任何一项指标未完成,取消承办科(庭)全体人员年终评优资格;获奖加分项目主要是工作达标、获奖的加分事项,是鼓励和提高工作积极性的关键指标。日常工作仪表、工作态度、工作考勤、工作纪律主要是职工个人的日常工作表现,涉及着装礼仪、接待服务、出勤守纪、安全保障等23项考核内容。日常工作量化考核实行任务到科(庭)、责任到个人、进度到月份,一月一考核,一季一通报,考核结果直接决定仲裁人员个人年度评定等级,对切实树立“有为才有位”工作思想,增强组织纪律性,努力形成“业务上,讲服务、讲质量、讲规范;作风上,讲廉洁、讲正气、讲诚信;行为上,讲礼仪、讲团结、讲和谐;追求上,讲担当、讲贡献、讲满意”的全市仲裁工作氛围,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办案质量效能系统评定细则》按照黑龙江省仲裁办案系统规定程序,单独设置了受理立案、调解书置换、仲裁审理、结案订卷等87个评定环节,对信息录入、文书制送、请求变更、组庭合议、立(结)案审批、签字印章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案质量效能案卷评定细则》按照全省仲裁案卷质量要求,设置了118项评定标准,对案卷文书类型、字体型号、案号日期、字句表述、法理依据,以及在不同处理环节、期限要求等方面的制作使用、分类整理、装订报送等内容要求作了分项逐条说明。《细则》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系统和纸质案卷两个方面,对规范办案、精细办案、量化办案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4年,齐齐哈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以全市仲裁办案系统为手段,由专人负责对全市各级仲裁机构立案、调解、审理、裁决、订卷过程进行实时跟进督导,实施精细化管理,努力打造仲裁软实力升级版,全面提升维护民生权益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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