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调整工伤人员三项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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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4月25日发表
辽宁调整工伤人员三项待遇标准
发布日期:2017-12-07 访问量:782 次 |
近日,辽宁省人社厅出台《关于2017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指导意见》,决定对省内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待遇进行调整。此次调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三项待遇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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