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医保业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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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人社发〔2017〕828号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医保业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发行和使用工作,切实方便参保人员全国异地就医实时结算、本地就医购药结算等,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社保卡将全面加载医保业务功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随着我市社保卡工作的不断推进,为确保我市原医保卡顺利更换为全国统一的社保卡,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协调本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启动社保卡加载医保功能。从2018年1月1日起,各县市区要将原医保卡功能逐步加载到全国统一的社保卡上。
2、加载顺序。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首先是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其次是机关事业单位,第三是企业,第四城镇居民,第五其它群体。
二、社保卡的申领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到各级医保中心申领(市本级退休参保人员到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领);企业参保人员到各级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申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到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申领;社会灵活就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到各级劳动服务处申领。
三、社保卡的补换
因个人原因造成社保卡丢失或损坏需补新卡的参保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社保卡的发卡银行进行补卡;因社保卡制卡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社保卡个人信息与身份信息不符的参保人员,需向相应的参保业务部门提交错误原因及正确的参保信息,由业务部门统一提交市人事信息综合办进行处理。
在社保卡补卡期间,参保人员如急需就医购药,可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临时卡,待收到正式的社保卡后,临时卡作废。
四、加载方法
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须持社保卡到全市任意“两定”机构将社保卡初始密码进行修改,修改后视为社保卡激活,原医保账户中的余额将自动转入社保卡内,原医保卡将自动作废。
五、其他事项
1、尚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暂时仍可以正常使用医保卡,请各级医保中心做好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参保人员能顺利申领社保卡并加载医保功能。
2、因社保卡中的个人信息与医疗保险参保个人信息不一致而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医保功能加载不成功的,请各级医保中心做好相应的解释和信息变更服务工作。
六、保障工作
1、建立社保卡加载医保功能的工作机制。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社保卡加载医保功能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做好与“两定”机构的协调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加载工作计划、保障措施等,确保社保卡加载医保功能的工作有序推进。
2、强化应用服务。各级人社部门要为参保人使用社保卡办理医保相关业务提供优质服务,并积极营造良好的用卡环境;同时,要建立社保卡加载医保功能过程中的应急处置方案,及时解决加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保卡加载医保功能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实施,顺利完成。
全国人社统一服务热线:12333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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