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社局严格执行三项制度防欠薪
今年来,为从源头预防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洪湖市人社局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确保该市农民工欠薪案有减无增。一是严格执行年检制度。将辖区内企业农民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劳动保障年检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使督促兑现农民工工资常态化。二是严格执行月中工资支付专项督查制度。每月中旬,以乡镇区办人社服务中心为依托,对各建筑工地上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预防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三是严格执行工资保障金制度。将缴纳工资保证金作为建筑企业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严格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对拖欠工资的建筑企业,及时启用工资保障金进行支付;对其他欠薪企业,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其解决相关问题,并加大对欠薪企业的追偿力度。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局通过劳动保障年检和专项检查督促用工企业补签劳动合同531份,补发农民工工资124.7万元,确保了该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洪湖市人社局 倪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