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三项举措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今年,集安市人社局采取三项举措,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围绕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征缴等内容,联合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3次专项执法行动,为劳动者创建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同时,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承包企业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缴存保证金919.65万元。
二是加强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督促、指导劳资双方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全面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实施全程有效监控。目前,集安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95%,备案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
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软硬件建设。在硬件方面,协调解决了一间近50平方米独立办公室作为仲裁庭并按照标准化进行建设。在软件方面,进一步改进劳动人事仲裁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争议案件,简化程序,快立、快审、快裁、快结。此外,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进展顺利,目前,集安市已有73家非公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推举出调解员,有效提升企业自主预防、解决争议的能力。
截至6月中旬,共指导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026件,解除劳动合同618件。立案查处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8件,涉及劳动者119人,追发劳动报酬166.4万元,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为100%。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0件,涉及劳动者11人,仲裁案件结案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