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内司委来威开展立法调研
4月13日至14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翟黎明带领调研组来威,对《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市局副局长赵熙波,市仲裁院院长邹德生参加研讨。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了我市法制办、人社局、编办、工会、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企业联合会等部门以及人大代表、企业代表针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对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威海各部门对条例草案内容进行了充分研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对这些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全面反馈给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做好条例的修改工作,促其尽快出台,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赵熙波指出,制定《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是我省推进调解仲裁地方立法、完善地方立法体系、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非常必要,也相当及时;有利于解决以往调解仲裁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推动了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为我们具体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