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荣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表彰为“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这是对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
2010年,面临着机构合并、职能拓展、工作增加的新形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把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作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抓学习、提素质,抓作风、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丰富文明创建的载体和内容,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和谐稳定、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市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经市文明委复查合格,再次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经市文明委考核验收,被新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各单位要在今后的精神文明建设中,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奋发创先,勇于争优,努力巩固业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将市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创建为市级文明行业,为全系统各项事业再创新局面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