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劳动争议调解实现网络化
今年来,威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入贯彻***、***《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加快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方针,积极创新劳动争议调节模式。
一是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将各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融合,组成了以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镇(街道、社区)调解中心为主体、以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枝干的基层调解网络,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企业民主管理指导监督和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目前,威海市共建立基层调解组织3103个,企业调解组织2335个,其中,大中型企业劳调会7***个(组建率100%)、镇、街道、社区调解组织74个(组建率100%)、人事争议调委会682个、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2个,共聘请专、兼职调解员3530名,基本覆盖了全市城乡社区和广大企业。
二是稳定调解人员队伍。做好基层平台调解人员的选聘指导,下发专门文件,通过增加事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充实调解员,或调剂改革富余人员,或招用劳务派遣人员,或公开招考协理员,或选拔“三支一扶”大学生,不断提高人员配置数量和水平,每个镇(街道、社区)基层平台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有1-2名固定的兼职调解员,对所辖区域内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和争议纠纷进行协商调解。同时,建立了基层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名册制度,对各类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情况进行详细汇总,将调解组织及调解员情况在各级人社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建立起调解信息数据库,并通过人社局网站及基层平台向社会公布。
三是创新调解工作机制。2014年我市成立了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工作室,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环翠区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同区域办公,建立起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室、仲裁机构、巡回法庭的无缝衔接,对争议案件采取全程调解方式,通过自愿选择调解、委托调解、转移调解、邀请调解等形式,构建起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判决“一站式”服务体系,不仅拓宽了当事人的维权渠道,而且形成了化解劳动纠纷的强大合力,为劳资双方提供了精细化的调解服务,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成立伊始共成功调解争议170余起,挽回损失196万余元,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劳动争议联动调解机制发挥了“1+1+1>3”的功效,使25%的争议化解在了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