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20名中学教师取得正高资格540名教师取得副高资格
***p> ***/p>***p style="text-indent:43px;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font-size: 21px">***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我市为加强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扎实推进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不仅有效解决了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多年的教师的岗位聘任问题,而且在今年新增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教师***/span>20名、副高级教师540名、中级教师761名。***/span>***/p>***p style="text-indent:43px;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font-size: 21px">***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市***/span>8万余名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为了确保通过改革更好地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我市切实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部署,扎实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在改革过程中,明确了不少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正高级教师岗位的聘任不受单位结构比例的限制,体现了对尖端人才的重视;高级中学副高级和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设置在33%和55%以上,初级中学副高级和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设置在28%和55%以上,小学副高级和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设置在10%和60%以上,幼儿园副高级和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设置在8%和55%以上,提高了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于在职在编在岗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为岗位限制未予聘任的教师,在3年内全部聘任消化到位,妥善处理了历史遗留问题;新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要根据单位岗位空岗数按40%的比例进行推荐,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单位及时为其办理岗位聘任手续,减少了新增矛盾;在单位无对应空岗的前提下降低岗位等级调入的教师,即使三年内单位出现空岗也须维持降低后的岗位等级三年不变,确保了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且符合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可不占当年单位的推荐空岗数,体现了对老同志的关心。***/span>***/p>***p style="text-indent:43px;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font-size: 21px">***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已有不少中小学及其教师从中受益,市直中小学和多数县(区、市)已经完全解决了***/span>2015年底前取得相应任职资格教师的聘任问题,今年有20名中学教师取得了正高级任职资格,刷新了中小学无正高级教师的历史,540名教师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28名),新取得任职资格的教师,将于近期全部聘任到位。(陈远龙)***/span>***/p>***p>***br/>***/p>***p>***br/> ***br/> ***br/> ***br/>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