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工作7月29日开始迟到视为放弃资格
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 、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贵州省2016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规定,市招考办定于7月29日至31日举行公开招录公务员的体检工作。
市招考办提醒考生:进入体检的考生于7月26日10:00起登录http://58.42.31.186:8080选择“体检通知书打印”,按提示输入正确信息后打印《体检通知书》,并仔细阅读《体检注意事项告知书》,以及《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考生身体条件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外,还须符合《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相关标准。
体检当日上午7:2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和体检费用到达指定地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中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并记入诚信档案。
市招考办还提醒考生和家长:考生体检前2日内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前8-12小时不能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考生可随身携带少量食物和饮水,市招考办在体检场地也备有食物,待相关项目检查后可以中途进食)。女性考生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勿做X光检查,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如因考生未阅知或未遵守《体检注意事项告知书》规定等个人原因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具体体检人员名单及其他详情请登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公务员管理科 张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