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聘任制公务员
4月10日,经省公务员局上报国家公务员局批准,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遵义市、贵阳市和贵安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8名。
其中,我市招聘计划3名,分别是:遵义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控高级主管1名,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融资管理高级主管1名,遵义市城乡规划局城市规划编制高级主管1名,年薪分别达到了20万元、25万元、35万元,并且比照本市公务员的标准享受其他有关福利待遇。除薪资待遇较高以外,其报考资格条件、任职经历等也要求严格,比如市城乡规划局城市规划编制高级主管职位,除要求具有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有十年的相关工作经历外,还明确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县城以上总体规划的编制。
按照省的安排,招聘工作将于2015年5月4日开始报名,5月17日全省统一举行笔试,8月底前由市人社局、市公务局组织完成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环节工作。
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所聘人员称为聘任制公务员。国家人社部《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明确,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经中央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与一般公务员不同之处在于,聘任制公务员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期限为一至五年。
根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4号)精神,省公务员局于2013年确定我市为省内首个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按照聘任制公务员必须为本级公务员队伍里没有的急需紧缺、高端特殊、不可替代的高技术人才的原则,经过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的反复调研和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上报省公务员局审核,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最终确定了我市的招聘职位。
(公务员管理科 张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