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为8千贫困人口买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
近日,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缓解群众因病至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永丰县出台了《永丰县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实施方案》,给8千因病贫困人口购买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为这些贫困人口构筑起了新农合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重保障网”。
永丰县明确这些受益者均为该县2016年精准扶贫对象,筹资标准为100元/人,市、县财政按1:9比例负担,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外公开招标。医疗费用补偿顺序为: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个人自付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含目录外医疗费用)全部计入补充保险补偿范围,分新农合目录内和目录外按不同比例补偿,目录外住院费用患者个人负担不超过20%,首次将目录外医疗费用纳入补偿,实现了历史突破,将极大减轻贫困人口因患大病产生的经济负担。
据初步测算,此项政策的实施,可使永丰县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以上,8千余人将纳入保障范围,每人每年最高可获25万元补偿。这是该县探索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和返贫贫困人口健康脱贫的专项政策,填补了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专项政策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