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山大溪流域截污清淤及景观提升项目
峡山大溪流域截污清淤及景观提升项目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大溪干流及12条支流、12个寨前塘,项目法人代表肖植锐,总投资79829.91万元,项目治理范围覆盖峡山大溪干流及12条支流、12个寨前塘,河道总长约63公里,水域面积约1222786平方米,其中寨前塘水域面积约24333平方米。补充截污措施:共布设9套一体化提升泵站及1座调蓄池;建设796个检查井;共铺设管网(含箱涵)29公里。内源治理措施:采用带水底泥清挖技术,开展河道清淤共987634立方米(含寨前塘清淤共12167立方米);对清淤产生的淤泥利用板框压滤机进行固化脱水后二次利用,开展生态驳岸建设共13992米。审批已通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居委综合大楼5楼
邮 编:515144
联系电话:0754-87921632
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峡山大溪流域截污清淤及景观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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