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单病种收费项目已达137个
2015年,市医保中心将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积极鼓励各级医疗机构按照临床路径根据自身技术水平、专科特长进行申报,并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医保谈判机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申报、医保中心初审、医学专家复审、价格谈判、协议签订、智能监管的工作流程进行管理。
为引导参保人员选择按病种付费,徐州市医保中心确定以下原则:一是参保人员实行按病种付费后,待遇有所提高;二是保障终末期肾病门诊透析等重特大疾病、特殊人群的待遇;三是职工医保在职、退休和70岁以上人员报销比例不同;四是居民医保实际报销额占定额收费标准的比例为70%;五是参保患者医疗救治时不受医疗保险“三个目录”限制;六是参保患者报销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不设起付线、分段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患者完成治疗后,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以上措施都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同时,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市医保中心将病种路径、治疗方案维护入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对医疗服务行为实施有效监控。
截至12月28日,我市共开展单病种收费项目已达137种,结算方式(标准)349个,发生门诊单病种9760人次,住院单病种4967人次,共计14727人次。按病种付费工作的开展也激发了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费用的积极性,促使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临床路径开展医疗服务,在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的同时减少了医保基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