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6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沃玛新能源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沃玛新能源光伏组件、光伏铝型材、钣金件生产及钣金件喷涂加工项目 | 创业路7号 | 沃玛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50万元,在创业路7号,租用生产厂房,实施沃玛新能源光伏组件、光伏铝型材、钣金件生产及钣金件喷涂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光伏组件30万套、光伏铝型材720万套、钣金件30万套和年喷涂加工钣金件10万件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本项目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达标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焊接、层压、擦拭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喷塑废气经滤筒+滤袋除尘处理后排放;抛丸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后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过滤棉+旋风水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2772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