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丰县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切实提升丰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和生活水平,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9号)文件精神,对丰县近2万名企业退休职工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调整对象
1、参加丰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2、参加丰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7月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平均上调约5.5%左右。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是我省对企业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第14连调,调整后的养老金将在7月底发放到位。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1:04: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