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15年度城居保二次补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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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6月16日起,新沂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规定,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合规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资金按50%支付。据公示信息,2015年度新沂市城镇居民医保“二次补助”惠及513名参保居民,补助资金296.30万元,个人补助金额最高达22.2万元,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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