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小额担保贷款新增5家银行服务网点
为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扶持政策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的作用,方便城镇失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铜山区人社局根据《关于完善徐州市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办法的通知》(徐人社发〔2013〕228号)等文件精神,经多方协商,银行服务网点由原来的1家扩增为工商、农行、建行、江苏银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6家银行。
失业人员因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包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可向其中1家银行进行贷款,还款付息后,再向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贴息。个人微利项目小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非微利项目给予50%贴息,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给予50%贴息。
据了解,小额担保贷款补贴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中专(技)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城乡妇女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财政贴息贷款额度和期限为: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放宽到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