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月28日上午,区委书记、区党廉领导小组组长颜洪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纪委对《香洲区落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珠海市香洲区政商关系行为守则》、《珠海市香洲区政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进行了汇报说明,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党廉领导小组原则上同意通过以上文件。
颜洪就抓好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带头认真学习。要带头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廉政规定,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学习宣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认真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不懈推进标本兼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狠抓任务分工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切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以“遵纪守法、廉洁从政、阳光交往、真诚服务、推动发展”为原则,规范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的公务行为,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服务企业的活力,维护好政府部门良好形象,促进政商“亲”“清”互动,齐心同力推动香洲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