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社局五措并举创省级示范仲裁院
今年以来,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争创“全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为目标,严格依照创建标准,五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增强工作效能,力促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实体化建设到位。建立院长办公室、副院长办公室、监督科、综合科、立案调解庭、审理庭、仲裁庭、观摩庭及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内设机构,实现了立案、审理、监督分离;建设成集咨询、立案、调解、审理及仲裁一体的服务窗口,满足了群众的维权期待;安装了庭审观摩和质证系统,运行全省劳动关系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仲裁院信息化建设,保证了仲裁工作的公开、透明、务实、高效。
二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科工作职责,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首问负责、裁审衔接、庭审旁听等三十一项工作制度并编订成达50页的小册子,使仲裁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增强了调解、仲裁工作效能。提倡案前调解、委托调解及联动调解,坚持简单案件由仲裁员独任处理、复杂案件组庭处理,开通了涉及农民工和少数民族劳动者利益的案件的绿色通道,提高了仲裁院的办案效率。
四是推行“五位一体”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组织,完善三方驻会制度,形成多方共调、共处劳动争议的格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建立“调、裁、审”衔接的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抓好管理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选聘仲裁员,把好入门关;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庭审观摩活动、案件质量和仲裁文书评查活动,坚持每月开展案件交流学习研讨;加强对仲裁员、书记员的日常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