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顺利
2013年以来,泉山区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意识,拓宽就业渠道,落实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顺利。2013年以来,泉山区人社局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把转变就业观念作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宣传和窗口宣传等形式,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今年以来,已开展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5场(次),发放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资料2万多份,在区就业服务大厅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窗口,讲解省、市、区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分析就业形势,面对面回答学生疑问,引导大学生面向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2.强化就业服务,搭建双向交流平台。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人事代理、创业培训等工作。从年初开始,积极组织人员深入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更新了联系方式、就业状况和工作单位等信息,公开了咨询热线电话,建立了实名制信息库。结合“春风行动”,举办劳动力招聘会3场(次),先后推荐19名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力争达到100人以上。
3.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在本区现有的3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基础上,区财政大力支持,列支专项工作经费,见习生在享受企业同等人员工资待遇的同时,由政府每人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通过开展就业见习,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了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4.落实就业政策,全力促进就业。认真实施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积极落实省、市就业项目。另外申报公务员招考计划10名,还打算实施“区选三支生”招考,通过这些项目,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5.加强政策扶持,推动自主创业。以创业型城市创建为契机,加大政策宣传,强化创业服务,积极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各类实体。收集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信息库,加强创业项目推荐、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税费减免等工作,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城镇小额担保贷款范围,今年以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5万元,扶持11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全年计划培育大学生创业典型10人以上,建办创业园区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