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采取三查一补措施防虚报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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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基金安全,有效遏制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邳州市人社局从2013年4月起将对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情况采取“三查一补”的措施。
“三查”的具体内容:一是现场核查,即从4月起用6个月左右时间,由镇(开发区、新城区、办事处)劳保所组织人员到村、组现场进行登记,方便待遇领取人员就近办理核查手续;二是部门协查,与公安、民政和计生部门协作,掌握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情况,重点是高龄老人和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三是抽查,由人社局组织不定期的选取部分村、组进行抽查,以检验镇(开发区、新城区、办事处)劳保所的工作成效。“一补”是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按时向经办机构申报的,由市财政发给丧葬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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