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三措施加强保障职工权益
邳州市人社局主动为党政分忧,为企业解难,为职工服务。倡导企业和职工形成共同认识,通过深入推行三项措施开展好“共同约定行动”,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关爱员工,善待员工,引导职工顾大局、识大体,关爱企业,善待企业,爱岗敬业,理性地维护权益,依靠企业发展,改善自己的生活。
一是广泛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企业裁员减薪等行为。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建立和完善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为首要目标,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确定薪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确保职工基本生活不受重大影响。2012年实现以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达90%。
二是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督促企业不断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使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减少,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三是有效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挥重要社会支柱的作用。努力形成网络化、动态化的劳动争议预警、调处机制。结合当前形势开展“清理矛盾纠纷、清肃治安环境、清除安全隐患,创建和谐稳定示范点”各项行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努力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切实当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教育广大职工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把职工利益诉求引导到理性合法、有序协商的轨道上来,努力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社部门作为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