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规范辖区企业暑期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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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云龙区根据辖区餐饮企业暑期多使用暑期工情况,加大检查力度提醒用人单位在使用暑期工时要做到“四不要”、“四清”。不要随便使用由学生自发结伴的暑期工群体;不要随便使用异地人力资源公司组织的暑期工;不要随便使用个人组织的暑期工;不要随便将暑期工的劳动报酬委托组织者支付。“四清”即为学校情况清、学生情况清、学生要求清、工作期限清。
劳动监察大队要求企业接纳暑假期间勤工助学的学生须由学校统一组织,不得接纳由中介机构或个人、学生自发组织的寒(暑)假期间勤工助学的学生;接纳的学生年龄应该在16周岁以上;接纳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期限,暑假不得超过二个月;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期间的报酬,企业须直接支付给学生,不得委托校方支付;企业必须在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开展前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同时必须与学生个人签订勤工助学协议。企业招用暑假期间勤工助学的在校学生,应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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