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现场推进会在新民召开
27日,沈阳市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现场推进会在新民召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维远,市委书记顾少清,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柴静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建军,以及沈阳市各区人民法院院长及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淑华主持。
市委书记顾少清致辞时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事关全面依法治国进程,是全党推进四个全面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顾少清表示,很荣幸,在沈阳市中院的大力支持下,新民市法院成为最高法院确定的首批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基层试点院。新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去年以来,一直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作为新民特色的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来支持和推进,多次通过专项调度及深入调研,帮助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干警职级待遇、法官选任等一系列具体问题。新民市法院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先行先试契机,在重点难点上寻求突破,经过一年多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基本建立起具有新民特色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不仅为基层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而且为推进新民市社会和谐、公平正义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新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高起点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建军传达了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新民市、皇姑区、苏家屯区、和平区四家法院分别进行交流改革经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