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深圳市第四期同富裕工程领导小组
成立深圳市第四期同富裕工程领导小组
为加快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第四期同富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发〔2007〕15号)精神,市政府于2007年11月20日(深府办〔2007〕177号)决定成立深圳市第四期同富裕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铭
副组长:陈玉明,王学为(市贸工局)
成员:肖亚非(市委政研室)、聂新平(市政府办公厅)、李干明(市发展改革局)、殷勇(市贸工局)、王虎善(市财政局)、蔡焕行(市劳动保障局)、郭仁忠(市国土房产局)、梁小群(市建设局)、王幼鹏(市规划局)、盛代林(市水务局)、侯富华(市农林渔业局)、张建安(市环保局)、时伟(市公路局)、刘惠玲(宝安区政府)、黄海广(龙岗区政府)、叶健德(光明新区管委会)、刘仕哲(市对口扶持办)
市同富裕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铭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玉明副秘书长和市贸工局副局长殷勇、市对口办主任刘仕哲同志兼任副主任。其领导小组到2010年工作任务结束时,自行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