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人保局四项措施促进就业再就业
泉山区人保局四项措施促进就业再就业。今年以来,泉山区人保局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采取五项措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促就业。建立起责任体系,将新增就业人员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单位。二是完善服务促就业。开展了就业人本服务年活动,坚持日常招聘与专门性招聘会相结合,联合社区、重点企业等部门推出了8场招聘会,先后安置人员就业 460人。三是提高素质促就业。坚持就业培训与创业培训、城镇职工培训与农村劳动力培训相结合,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培训600人,创业培训50人。四是就业援助促就业。在全区开展了“春风行动”和送政策、送岗位、送保障、送培训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向社会公布就业服务政策和企业用人情况,并确保全区公益性岗位稳定数量在600人。通过以上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截止4月底,全区共新增就业岗位3347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897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59人。(泉山区人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