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为城乡居民特困群体代缴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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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8日发表
2017年,金塔县将城乡居民中的计生失独人员也纳入养老保险费代缴范围,从而实现我县重度残疾、农村计生“两户”、五保户、计生失独人员等特困群体养老保险财政代缴全覆盖。
至八月底,全县已为1009名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10.09万元;为8511名农村计生“两户”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42.56万元;为28名城乡五保户代缴养老保险费0.28万元;为25名计生失独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0.25万元,使这些特困群体解除了养老后顾之忧,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根据金塔县人社局上报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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