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科技经费申报指南
1、事项名称:科技三项经费
2、受理范围: 申请人——企事业单位 申请内容——申请内容为本级科技三项经费 申请条件——(1)申报单位必须在潮南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研发基础条件和管理机制,资信度高、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研发人员必须有二名以上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参加(需提供有效证件),且每名技术职称人员同一年度只能参与一项项目。 (3)同一单位职能申报一个计划项目。近三年来承担省、市、区科技计划项目未能按期结题验收的,不能申报新项目。 (4)区直事业单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需由其主管局推荐申报,镇、街道企业由所在镇、街道推荐申报。推荐部门必须在项目申报任务书中加具意见及盖章。 3、受理地点:潮南区新党政综合办公大楼4楼科技局 4、办理依据: (1)《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财工字[1996]44号) (2)《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工[1996]373号) (3)《汕头市科技三项费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汕市财[1998]006号) (4)《潮南区科技三项费用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第一、二、三条 5、实施机关:潮南区科技局;类型:行政机关;权限:初审 6、办件类型:联办件 7、审批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具备受理条件; 2)通过区科技局初审; 3)通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分数,择优立项。 不予以批准的情形: 1)不具备受理条件; 2)区科技局初审不通过; 3)专家评审不通过或分数较低。
8、申报材料:
9、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
10、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11、特别程序时限: 专家评审时限2日 12、审批收费:本事项不收费
13、办理流程图:
14、办理结果:实施机关立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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