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药监局约谈6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规范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意识,11月21日,区食药监局集体约谈6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及谷类辅助食品、米面和淀粉制品、现场制售生产经营单位,增强他们在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生产经营食品安全。
近阶段来,区食药监部门在开展米面制品、淀粉制品专项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及谷类辅助食品等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添加剂管理不规范,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不严,企业自检能力不足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有关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区食药监局通过约谈,在引起生产经营单位对自身存在问题隐患高度重视的同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要严守法律底线,抓好食品生产、经营关键控制环节,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严把进货检验关、过程控制关,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完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维护,规范原辅料、食品摆放储存,防止交叉污染;要规范食品添加剂购进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要加大食品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时刻紧绷“食品安全无小事”这根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