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3〕20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评选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98号)精神,现就我省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设区市可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名。
省体育局及各直属单位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名。
二、推荐要求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体育管理部门按照人社部函〔2013〕98号通知要求,坚持民主推荐,严格标准条件,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评选公正、公平,推荐对象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坚持面向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尤其是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岗位上努力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
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要形成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附电子版),于之前报送,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从各地上报的名单中,择优推荐3个集体和2名个人报全国体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再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填写《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和《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请在国家体育总局(http://www.sport.gov.cn)网站)。正式上报的先进集体推荐对象须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见***2);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部门意见(见***3)。
具体评选范围、条件、程序请按人社部函〔2013〕98号文件精神执行,人社部函〔2013〕98号文件请登录国家体育总局(http://www.sport.gov.cn)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
四、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体育局联合组成江西省体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联系单位:省体育局人事处
联 系人:钟进华
联系电话兼传真:0791-86294636
电子邮箱:hua3426@163.com
地址:南昌市福州路28号江西省体育局人事处
邮编:330006
***:1.江西省体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
3.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体育局
日
***1
江西省体育系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 鹰 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国荣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组长:谭清元 省体育局副巡视员
杨经琪 省公务员局局长
成 员:刘万平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关 力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副处长
古芳远 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陶 峰 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周凌云 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调研员
李玉军 省体育局宣教法规处处长
夏守国 省纪委驻省体育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刘坚强 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钟进华 省体育局人事处副处长
章广平 省体育局计财产业处副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钟进华(兼) 省体育局人事处副处长
饶丽芬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调研员
成 员:刘波涛 省体育局人事处副调研员
李华英 省体育局人事处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