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江西省首届红杜鹃家政服务技能大赛优胜选手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2〕463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妇联《关于举办江西省首届“红杜鹃”家政服务技能大赛的通知》(赣妇字〔2012〕3号)、《关于表彰江西省首届“红杜鹃”家政服务技能大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精神,决定对江西省首届“红杜鹃”家政服务技能大赛优胜选手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一、对竞赛前3名的选手,颁发相应家政服务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
二、对竞赛第4名至第1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家政服务员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
三、对竞赛第11名至第2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家政服务员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证书。
***:江西省首届“红杜鹃”家政服务技能大赛优胜选手职业资格证书名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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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首届“红杜鹃”家政服务技能大赛
优胜选手职业资格证书名单
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3人
蒋 瑾 罗水香 陈华女
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7人
黄月华 涂小兰 张冬珍 郑洪英 景驿涵 夏 红 刘艳丽
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10人
李玲玲 陆 勇 张延英 吴优兰 傅丽萍 潘翠林 周庆红
喻小金 姜丽平 杨雪峰